使用分區管制影響土地貸款價值

我們的土地有分都巿計畫區和非都巿計畫區的使用管制,也規定了一塊土地使用價值,以做為整體合理開發的手段之一。如需要土地貸款當先瞭解自身土地的劃分屬性,才能明白土地貸款的限制和可能獲得的價值,農地是泛指廣義的農業用地,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定義,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依法供農地、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使用之土地,以及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加上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耕地專指在農業生產之精華所在,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

 

土地貸款受到許多拘束

簡單而言農地泛指農業用地,包含在都市計劃法範圍下、都市計畫範圍以外、保護區的農業區土地就是農地。農業用地又分為耕地、非耕地;分區種類又有森林區、山坡保護區、風景區、河川區、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等等,受到嚴格使用規範和可利用程度,對是否可興建建築物受到許多拘束,土地貸款的價值通常在都巿計劃區內會比較高,因未來有可能被徵收、重劃、的可能性較高,反而在非都巿計劃區的農地價值就差很多。

 

農地貸款需農地農用

農地貸款是以自有名下農地當抵押品,跟農會或民間資產公司借款,因為大多數銀行並不承做農地抵押貸款,申貸也有許多限制,對貸款人的身份資格,申請資金的用途也有規定。大多數會需要農地貸款多屬季節性資金短期利用,或購買機械農具、蓋農用屋舍等,農地的貸款利率,基本上高於房屋貸款,因農地的現金周轉率很差,只有向區域性農民參加的農會承作農地貸款。假如抵押品的農地屬性,位在深山的山坡地,或是沒有鄰近連通道路,代表著土地價值會更低,能貸的金額有限,甚至無法貸款。如以公司名義購買都市計劃內的農業區和保護區是可以以公司名義登記,也容易做農地貸款,至於區域計劃法劃定的耕地,除了農民企業合作社等公司農業團體外,只能以私人名義登記,雖非必需要農民身份才可做農地貸款,但該土地卻規定必需農地農用,不可轉做其他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