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是民法中八種物權的一種,這八種物權: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質權、典權和留置權。而不動產物權是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且要以書面為之。因我們有嚴格的不動產登記,房屋抵押貸款成為債權中最佳的標的物,它有保值和不易滅失的好處。抵押權又可分為普通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今天的房屋抵押貸款是屬普通抵押權。
房屋抵押貸款的債權關係
普通扺押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佔有下,以其提供的不動產債權擔保,經申辦抵押權登記後即成立債務關係,由債權人借與債務人金錢,並設定抵押其房屋所有權,以保障債權人就該不動產賣得的價金優先受償的權利(民法第860條),如果抵押權人在其債權到期無法清償,債權人可以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而優先受償(民法第873條)。因不動產非經登記不生效力,對債權人有完整的保障,所以當我們需要錢時,以房屋抵押貸款對資金的取得會更容易。絕大多數的房屋抵押貸款主要是用在購屋目的上。對象是銀行或私人借貸,私人借貸包括親朋友好及地下錢莊,當然也有合法的融資公司。另一個最高限額抵押權大半是用在商場貨款質押擔保比較多,不再贅述。
房屋貸款注意還款能力
購屋貸款、房屋貸款、房屋抵押貸款事實上都是以不動產做為債務擔保標的物,至於其資金用途是在購屋還是其他利用,由債務人依需要而定,房屋抵押貸款的貸款額度是依照房子本身的價值來決定,最高貸款額度可以達到房價的 80%~95%,不因字面上不同,對房屋抵押貸款而不同。不管和銀行做房屋貸款還是私人融資都是債權的行使,要注意到自己的還款能力及其計算方式。通常比較建議和跟銀行借貸,最長年限可到20年到30年以上,長期攤還的壓力會較分散,利率計算可在合約中合意約定,有政府法定保障。